2019年,京唐智慧港規(guī)劃建設(shè)服務(wù)中心按照《唐山高新區(qū)2019年政務(wù)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》要求,不斷完善工作機制,創(chuàng)新工作方法,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?,F(xiàn)將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匯報如下:
一、總體情況
2019年,京唐智慧港規(guī)劃建設(shè)服務(wù)中心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圍繞京唐智慧港實際工作開展情況,明確責任,嚴格執(zhí)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主動適時公開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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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(nèi)容 |
本年新制作數(shù)量 |
本年新公開數(shù)量 |
對外公開總數(shù)量 |
規(guī)章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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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范性文件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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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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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(nèi)容 |
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
本年增/減 |
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行政許可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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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對外管理服務(wù)事項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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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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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(nèi)容 |
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
本年增/減 |
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行政處罰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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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強制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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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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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(nèi)容 |
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
本年增/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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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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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(nèi)容 |
采購項目數(shù)量 |
采購總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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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購總金額 |
無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(shù)據(jù)的勾稽關(guān)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
申請人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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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組織 |
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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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(yè)企業(yè) |
科研機構(gòu) |
社會公益組織 |
法律服務(wù)機構(gòu)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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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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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上年結(jié)轉(zhuǎn)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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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年度辦理結(jié)果 |
(一)予以公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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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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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予公開 |
1.屬于國家秘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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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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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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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(quán)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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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屬于三類內(nèi)部事務(wù)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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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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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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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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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無法提供 |
1.本機關(guān)不掌握相關(guān)政府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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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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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補正后申請內(nèi)容仍不明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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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予處理 |
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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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重復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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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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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要求行政機關(guān)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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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處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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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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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結(jié)轉(zhuǎn)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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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學習和培訓,下一步將加強領(lǐng)導不斷加大政務(wù)信息公開力度,堅持領(lǐng)導督查,力求政務(wù)信息做到準確及時完整,努力推動京唐智慧港規(guī)劃建設(shè)服務(wù)中心政務(wù)公開工作邁向新臺階。